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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习水案在让人们震惊、愤怒之余,也引发了大家对本案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和争论。
记者今天就此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采访了全国妇联特聘维权专家。他们对各界关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一问:案件如何定性
回答:关键在是否有强迫行为
习水案的定性问题,是本案引发争议的核心问题。各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涉案官员的行为应属奸淫幼女还是嫖宿幼女。
“对此,应当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予以认定。”妇女法律问题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今天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
夏吟兰对奸淫幼女和嫖宿幼女的区别进行了对比分析:
奸淫幼女是强奸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客观上表现为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或可能是幼女,或者不管对方是否幼女都决意实施奸淫的行为。
嫖宿幼女是指以交付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幼女发生性交或者从事其他猥亵活动。嫖宿行为以对方主动、自愿卖淫或者基于某种原因正在进行卖淫活动为前提。
“因此,本案的关键在于,涉案官员是否实施了强迫行为、受害幼女是否承诺行为人的嫖宿行为。”夏吟兰指出,如果涉案官员没有实施强迫行为且受害幼女承诺行为人的嫖宿行为,则应定性为嫖宿幼女行为,反之则应认定为奸淫幼女行为以强奸罪论处。

二问:涉案官员担何责
回答:刑事责任等三种责任
对于涉案官员应当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夏吟兰指出,无论该案最终作何认定,涉案官员以及为其提供幼女和活动场所的袁某等人的行为,都是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在身体、心理、性等方面都未发育成熟,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将对其造成巨大的甚至是永久的身体伤害和心理创伤。”夏吟兰指出,就本案而言,涉案官员及袁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受害幼女身体权、健康权的侵犯,在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同时,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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